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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甘肃省公路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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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满贵 |
发表时间: |
2010-12-6 16:30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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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赵局长: 我叫刘满贵。现年62岁。系平凉公路总段泾川县公路段退休职工。 一、基本情况: 我本人从1970年5月在泾川县公路段参加工作,从事工作33年来,热爱本职工作,尽职尽责,每年被单位评选为先进工作者,于2003年退休,在职期间至今两个子女均未安排,女儿已出嫁。 现在全家8口人,母亲、妻子、儿子、儿媳还有三个孙子。 母亲年进80岁,长年卧病在床,医药不离。 妻子王喜玲于1991年4月份在修农田劳动中,出现意外事故,左腿大骨骨折导致残疾,丧失劳动能力(至今任有后遗症),被迫无奈于儿子农转非到泾川县城关镇办理了城镇户口。 儿子刘宏亮,生于1976年5月,于1999年12月被平凉公路总段安排在华亭公路收费管理所当临时工。2002年上半年结婚,由于个人工作问题,2003年女方要求离婚,留下一男孩,次年再婚,2007年3月一胎生育两孩(有出生医学证明、县计生局核实备案),工作10年间,曾10次受到双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表彰。工作当中,为了收费事业,保护同事和站长的人身安全,被刁蛮司机将头部打伤(华亭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段时间,至今头部任有疤痕),于2009年5月21日被单位无条件作为外围临时工辞退。 二、个人请求: 我的儿子被辞退一年多时间,生活无着落。在华亭公路管理所工作已10年有余。把青春年华的精力投入到公路收费事业当中,作为城镇居民,被推入社会后,现在谋生无手艺、种田无土地、生活无着落,一家几口难生存。曾50余次寻找平凉总段有关部门,至今仍无结果,请求组织重新给我儿子刘宏亮安排工作(与我先后参加工作人员子女均有安排,至少安排一人也有全部安排的)。我的请求请组织调查审核,请领导予以解决为盼。 泾川县公路段退休职工 刘满贵 二0一0年十二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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